【教務處】竹苗區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137840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向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、積極溝通,以維學生就學權益。
三、檢附旨案作業要點1份,如附件。
四、副本抄送新竹市政府及苗栗縣政府,請轉知貴轄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(併副知教育部)。
二、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向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、積極溝通,以維學生就學權益。
三、檢附旨案作業要點1份,如附件。
四、副本抄送新竹市政府及苗栗縣政府,請轉知貴轄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(併副知教育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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