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人事室】新竹縣立精華國民中學115年度校園安全維護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新竹縣立精華國民中學115年度校園安全維護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壹、 依據:108年9月2日府教國字第1083718033號函辦理。
貳、 報名資格及基本條件:
一、報名者應符合下列資格、條件:
(一)中華民國國民。
(二)男女均可(男性須役畢或無需兵役)。
(三)國中(含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。
(四)操守良好,品行端正,能吃苦耐勞,無前科記錄及不良嗜好。
(五)無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情事者。
(六)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條迴避任用之相關情事。
(七)具有水電修繕、木工修繕及園藝修剪等經驗或專長者尤佳。
(八)軍公教人員退休身份須先主動告之,並自願放棄向原單位領退休相關薪資。
二、報名者如有資格不符或繳驗之證件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,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即時查覺而予錄取,仍將予以無條件註消錄取資格及予解僱,並溯至僱用之日起,另將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。
參、錄取名額及聘期:
ㄧ、依成績高低排序正取1名,備取1名,如無合乎本校需求者得以從缺。
二、聘期: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本案依補助辦理甄選,若未來無本項補助,即無條件終止契約。
肆、報名應附之文件如下:
一、填寫報名表(附件一)及切結書(附件二)各乙份,各欄位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。
二、繳驗國民身份證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﹙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、出生日期不符 者,均不得報考﹚。
三、男性須役畢或無須兵役之證明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,正本繳驗後發還。
四、繳畢業證書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,正本繳驗後發還。
五、繳交良民證(申辦方法詳見公告附件檔)。
伍、報名日期及時間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
1.報名時間:115年03月9日(星期一)下午01:00-01:30。
2.甄選時間:115年03月9日(星期一)下午01:30開始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
1.報名時間:115年03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09:00-10:00。
2.甄選時間:115年03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10:00開始。
3.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在進行第二次甄選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
1.報名時間:115年03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09:00-10:00。
2.甄選時間:115年03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10:00開始。
3.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在進行第三次甄選。
4.若第三次甄選無適合人選,將再進行第四次甄選,詳見最新公告及簡章。
陸、甄選地點及甄選方式:
一、甄選地點:本校校長室。
二、甄選方式:口試(當場即時回答:內容含服務熱忱、表達能力、儀容舉止等)。請以身分證正本當准考證應試。
柒、錄取聘用:
一、放榜地點:甄選結果當日公布於本校全球資訊網及新竹縣教育資訊網路。
二、報到日期、地點:正取人員請於錄取當日下午16:30前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,逾
時視同棄權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三、本次錄取者於聘期中表現優異,並經本校考核通過者,得同意續約。
捌、注意事項: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需變更者,悉公佈於本校網站與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處。
二、本簡章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辦理;如有補充事項,公佈於本校網站與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處。
玖、附則:
一、工作內容與標準:
(一)工作時間:每日工作八小時。【上午八時起至下午十七時(中午12:00-13:00午休一小時)】
(二)強化門禁管理與校園安全巡檢工作。
(三)為確保學生安全,必要時調整部份工作時段,加強安全維護工作。
(四)切實配合甲方隨時巡視並維護校園安全,即時進行校園環境維護。
(五)協助上下學路口交通指揮工作。
(六)放學時段教室及校園巡邏檢查。
(七)校園環境整理(割草、花木種植養護)。
(八)協助校園修繕工作。
(九)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僱用薪資:
(一)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範及新竹縣政府公告為主,目前月薪為31450元整。
(二)僱用期間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健勞保,受僱者不得異議。
三、受僱人應負之責任:
雇用期間乙方願接受甲方警衛及各工作之指派調遣,並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,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、或因值勤之疏失而致甲方遭受損失時應予賠償外,甲方得隨時解雇,乙方如因特別事故須於雇用期滿前先行離職時,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,經甲方同意後始得離職。
四、受雇人有下列情形者立即解雇:
(一)不按照規定值勤,或有重大事故不能值勤。
(二)無故擅離職守。經常遲到早退。
(三)過於自大、態度傲慢無禮、不聽指揮勸導。
(四)處理事情不當,以致造成損害。
(五)行為不檢損及校譽。
(六)曠職視同重大違規,立即解僱。
(七)解雇時應無條件離職,不得佔據校舍藉故不離去。
五、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、不實或不符規定,逕予取消錄取資格,已聘任者即予解聘。
壹、 依據:108年9月2日府教國字第1083718033號函辦理。
貳、 報名資格及基本條件:
一、報名者應符合下列資格、條件:
(一)中華民國國民。
(二)男女均可(男性須役畢或無需兵役)。
(三)國中(含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。
(四)操守良好,品行端正,能吃苦耐勞,無前科記錄及不良嗜好。
(五)無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情事者。
(六)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條迴避任用之相關情事。
(七)具有水電修繕、木工修繕及園藝修剪等經驗或專長者尤佳。
(八)軍公教人員退休身份須先主動告之,並自願放棄向原單位領退休相關薪資。
二、報名者如有資格不符或繳驗之證件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,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即時查覺而予錄取,仍將予以無條件註消錄取資格及予解僱,並溯至僱用之日起,另將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。
參、錄取名額及聘期:
ㄧ、依成績高低排序正取1名,備取1名,如無合乎本校需求者得以從缺。
二、聘期: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本案依補助辦理甄選,若未來無本項補助,即無條件終止契約。
肆、報名應附之文件如下:
一、填寫報名表(附件一)及切結書(附件二)各乙份,各欄位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。
二、繳驗國民身份證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﹙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、出生日期不符 者,均不得報考﹚。
三、男性須役畢或無須兵役之證明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,正本繳驗後發還。
四、繳畢業證書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,正本繳驗後發還。
五、繳交良民證(申辦方法詳見公告附件檔)。
伍、報名日期及時間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
1.報名時間:115年03月9日(星期一)下午01:00-01:30。
2.甄選時間:115年03月9日(星期一)下午01:30開始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
1.報名時間:115年03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09:00-10:00。
2.甄選時間:115年03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10:00開始。
3.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在進行第二次甄選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
1.報名時間:115年03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09:00-10:00。
2.甄選時間:115年03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10:00開始。
3.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在進行第三次甄選。
4.若第三次甄選無適合人選,將再進行第四次甄選,詳見最新公告及簡章。
陸、甄選地點及甄選方式:
一、甄選地點:本校校長室。
二、甄選方式:口試(當場即時回答:內容含服務熱忱、表達能力、儀容舉止等)。請以身分證正本當准考證應試。
柒、錄取聘用:
一、放榜地點:甄選結果當日公布於本校全球資訊網及新竹縣教育資訊網路。
二、報到日期、地點:正取人員請於錄取當日下午16:30前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,逾
時視同棄權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三、本次錄取者於聘期中表現優異,並經本校考核通過者,得同意續約。
捌、注意事項: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需變更者,悉公佈於本校網站與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處。
二、本簡章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辦理;如有補充事項,公佈於本校網站與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學校公告處。
玖、附則:
一、工作內容與標準:
(一)工作時間:每日工作八小時。【上午八時起至下午十七時(中午12:00-13:00午休一小時)】
(二)強化門禁管理與校園安全巡檢工作。
(三)為確保學生安全,必要時調整部份工作時段,加強安全維護工作。
(四)切實配合甲方隨時巡視並維護校園安全,即時進行校園環境維護。
(五)協助上下學路口交通指揮工作。
(六)放學時段教室及校園巡邏檢查。
(七)校園環境整理(割草、花木種植養護)。
(八)協助校園修繕工作。
(九)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僱用薪資:
(一)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範及新竹縣政府公告為主,目前月薪為31450元整。
(二)僱用期間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健勞保,受僱者不得異議。
三、受僱人應負之責任:
雇用期間乙方願接受甲方警衛及各工作之指派調遣,並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,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、或因值勤之疏失而致甲方遭受損失時應予賠償外,甲方得隨時解雇,乙方如因特別事故須於雇用期滿前先行離職時,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,經甲方同意後始得離職。
四、受雇人有下列情形者立即解雇:
(一)不按照規定值勤,或有重大事故不能值勤。
(二)無故擅離職守。經常遲到早退。
(三)過於自大、態度傲慢無禮、不聽指揮勸導。
(四)處理事情不當,以致造成損害。
(五)行為不檢損及校譽。
(六)曠職視同重大違規,立即解僱。
(七)解雇時應無條件離職,不得佔據校舍藉故不離去。
五、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、不實或不符規定,逕予取消錄取資格,已聘任者即予解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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