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】轉知英語線上學習平臺(以下簡稱酷英平臺)教師獎勵辦法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1001號函辦理。
二、貴校所屬教師114年度踴躍帶領學生參加酷英平臺比賽及自學活動,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並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,營造優良英語教學環境,爰請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。
二、貴校所屬教師114年度踴躍帶領學生參加酷英平臺比賽及自學活動,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並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,營造優良英語教學環境,爰請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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