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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」自115年6月12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5年6月23日府人力字第1154654778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新竹縣函及附件各1份供參。
來文主旨:「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」自115年6月12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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