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「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」115年7月21日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1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52601697D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鈞局函及附件各1份供參。
公告者: 請下拉選單
瀏覽數:
登入成功